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
1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本市汉江流域水环境,防治水污染,保障水生态安全,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汉江流域(以下简称汉江流域)地表水体、地下水体的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。
2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汉江流域水环境,防治水污染,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公众健康,促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